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自2007年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以来,经各级政府、高校和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发放人数和金额逐年增加,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格局。目前,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流程中,除国家开发银行外,其他金融机构也采用反馈电子或纸质回执方式进行放款确认,以保证贷款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并避免学生重复获贷或未到校报到的无效贷款。
近期正值高校开学之际,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将陆续入校办理放款回执确认手续。为保证他们能够顺利获得贷款并及时缴纳学费,各地、各高校要积极配合经办银行,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工作,及时向有关县级资助中心或经办银行反馈回执信息,确认贷款学生是否为本校在读学生,是否欠缴学费、住宿费以及具体额度,并准确填写本校学费账户信息等,务必保证符合条件的申请贷款学生都能够顺利办理放款回执确认手续,保证经办银行及时将贷款拨付到学校账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款回执确认手续,请登录有关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请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将此项工作布置到所辖各地方高校。